杏彩体育官网下载地址:我国矿产资源特点及战略选择

详细说明/DETAILED DESCRIPTION

  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集合体。矿产资源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1)隐蔽性和不确定性;(2)耗竭性和不可再生性;(3)稀缺性和分布不均衡性;(4)多样性和复杂性;(5)动态性和相对性。

  矿产资源的品种、分布、储量决定着采矿工业可能发展的部门、地区及规模;其质量、开采条件及地理位置直接影响矿产资源的利用价值,采矿工业的建设投资、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及工艺路线等,并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初加工工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基本化工和建材等)以至整个重工业的发展和布局有重要影响;矿产资源的地域组合特点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与工业结构特点;矿产资源的利用与工业价值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条件有紧密联系,随地质勘探、采矿和加工技术的进步,对矿产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矿产资源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90%的能源、95%以上的工业和农业原材料都来自于矿产资源。如果考虑制造业等下游产业,可以说,矿业支撑了70%以上的国民经济问题及其相关部门的运转。

  当前所谓的资源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地球上的矿藏储量正处于逐渐被耗竭的境地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对人类可持续性的生存和发展的严重威胁。从人类文明发展的物质基础来看,无论是工业文明还是现在的所谓后工业文明或后现代文明,都是在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改造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矿产资源耗竭的危机无疑将对人类文明的结构和发展造成巨大的限制和压力。因此,如何构建有我国特色的矿产资源战略,对顺利实现我国新世纪宏伟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国家工业化程度的快速发展,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国际能源署(IEA)报告指出,我国目前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约占世界资源储量的12%,是世界第三矿产资源大国。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矿种比较齐全、配套程度较高的少数国家之一。

  我国迄今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共171种,其中158种的储量达到可开采的水平,这当中包括10种能源载体,41种有色金属,8种贵金属,5种黑金属,91种非金属和3种液态和气体状矿产资源。同时,发现矿床和矿化点20多万处,经过勘查的矿床有2万多个。

  按探明储量计算,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25种居世界前三位,其中稀土、石膏、钒、钛、钽、钨、膨润土、石墨、芒硝、重晶石、菱镁矿、锑等12种居世界第一位。

  从煤炭资源来看,我国煤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全国已探明的保有煤炭储量为10000亿吨,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地区,以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储量最为丰富。

  从金属矿产来看:(1)黑色金属:探明储量的有铁、锰、钒、钛等,其中铁矿储量近500亿吨,主要分布在辽宁、河北、山西和四川等省。(2)有色金属:凡是在世界上已发现的有色金属矿在我国均有分布。其中,稀土的储量占世界的80%左右,锑矿的储量占世界的40%,钨矿的储量则为世界其他国家储量总和的4倍。

  我国矿产资源相对贫乏,人均矿产资源占有率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在全世界排名53位。我国的原油人均占有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煤为99%,铁为34%,铜为24%,铅为35%,锌为58%,镍为29%,钴为62%,铝为14%,锰为18%,金为19%等。除煤、锌、钴外,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并且由于地质条件限制,在现有供应量中只有60%可以开发利用,而又仅有35%可以采出,因而实际可利用储量很少。

  总之,我国的资源总量是丰富的,从绝对数上说是资源大国,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从相对数来看,我国在世界上又是一个资源小国。

  我国部分用量不大的矿产具有较强竞争力。如稀土矿、钨矿、锡矿、钼矿、铌矿、菱镁矿、萤石、重晶石、膨润土、石墨、滑石、芒硝、石膏等矿产,不仅已探明储量可观,人均占有量居世界前列,且资源质量高,开发利用条件好,在国际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用量大的支柱性重要矿产,如石油、天然气、铀、铁、锰、铬、铜、铝土矿、金、银、硫、钾盐等矿产的保有储量占世界总量的比例较低。目前,我国90%以上的一次性能源来自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主要矿产资源,其中,煤炭占67%、石油占23%、天然气占2.8%。我国石油探明率不到35%,天然气探明率也不到13%。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最新预测,至2030年,我国的石油进口将从2006年的540万桶/天增至1910万桶/天。目前,我国石油日消耗量约为700万桶,如按年增10%计算,要不了几年,我国石油日消耗量就会超过1000万桶。由于高油价的不断冲击,以及部分地区复杂多变的局势,对我国油气资源战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油气长期进口已成定局,油气资源不仅是目前,也是今后长期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

  我国矿产资源还表现为: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如有色金属矿的85%以上是综合矿,共、伴生铁矿约占其总储量的31%。

  由于地质成矿条件不同,矿产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一些尚未开发利用的大型、超大型矿区,主要分布于西部边远地区与国民经济生产力布局互不匹配。

  据分析,到2020年我国铁矿石的消费将占到世界的35.71%,而消费比例超过20%的矿产由高到低有煤、锡、锌、铅、氧化铝、铝、铅、铜等。

  近年来,我国矿产品产量的迅速提高并不能满足国内高涨的需求。根据我国矿业联合会的研究,到2020年我国所需的45种主要矿产可以基本划分为可以保证、基本保证、短缺、严重短缺四类:可以保证的矿产共24种:煤、天然气、钨、钼、银、稀土、菱镁矿、萤石、耐火黏土、磷、重晶石、水泥灰岩、玻璃硅质原料、石膏、高岭土、石材、硅藻土、钠盐、芒硝、膨润土、石墨、石棉、滑石、硅灰石。基本保证的矿产两种:钛、硫。短缺的矿产有10种:石油、铀、铁、锰、铝土矿、锡、铅、镍、锑、金。严重短缺的矿产有9种:铬、铜、锌、钴、铂族元素、锶、钾、硼、金刚石。

  建国50多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大规模勘探和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仍然很低,总体上综合利用率约为20%。目前我国综合利用比较好的国有矿山仅占3%左右,部分进行综合利用的国有矿山为25%左右,完全没有进行综合利用的占45%,全国20多万个集体、个体矿山基本上没有综合利用。我国现有2000多座矿山尾矿库存尾矿约50亿吨,每年新增排放固体废弃物3亿吨,而平均利用率只有8.2%。

  发达国家矿产资源利用已达到了柔性化、智能化、自动化的作业水平,相比而言,我们至少相差20年。全国1400家有色金属加工企业,只有40%的企业能够达到国际比较先进的水平,10%达到国内较高的水平,剩下的都是比较落后的传统的企业。我国高能耗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高40%左右,单位产值能耗大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能源有效利用率要比世界平均水平低十多个百分点。

  非法采矿活动严重破坏浪费资源。虽然经过多次治理整顿,全国大规模的非法采矿得到基本遏制,但在一些地区,无证采矿问题仍然突出,影响恶劣。即使是一些合法的采矿权人,有些也不遵守规划和经审批的开采方案,不讲科学办矿;有的粗放开发,对共生伴生的综合矿产没有综合开发利用。特别是一些重要的金属矿区,周围盲目地建设许多小选厂,各种小矿蜂拥而上。

  许多个体采矿者用非常落后甚至很原始的方式进行掠夺式开采。个体采矿不仅开采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而且还对国家矿山的正规开采构成很大威胁,与其争夺有限的矿产资源。如钨是我国位居世界首位的有色金属。据统计,由于民采普遍采取“采易弃难,采富弃贫”的掠夺式开采,民采钨矿的回收率在15%~20%之间,基本上是采一丢四,资源消耗高于国家矿山正规开采的3倍,一年浪费钨资源等于全国总产量所消耗资源总和。我国居世界产量前列的锡,也和钨类似,按正规开采,一吨锡约需消耗两砘储量,个体、民采一吨锡约需消耗7吨储量。产量位居世界第一的锑,由于民采回收率仅为20%~30%,尚不及正规开采的一半,其对资源浪费及破坏比钨、锡有过之无不及。

  采矿活动破坏了大量耕地和建设用地;采矿诱发地质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矿破坏矿区水均衡系统,产生各种水环境问题;采矿,尤其是露天采矿破坏地貌景观,毁坏植被和生态环境。国外发达国家矿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率基本可以控制在10%到20%,我们则超过50%。因为开发水平比较低,造成大量的废弃物。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全国因采矿而被破坏的土地达4万km2,并以200km2/a的速度增加,其中因矿山开采而沉陷的土地总面积已达60万hm2,被破坏的土地多为农业用地,其复垦率不到12%。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一些受害单位和个人把矿山企业推向法庭,一些村民集体到上级部门告状,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矿产资源是一种稀缺的、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耗竭性资源。因此,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期间乃至2020年前,我国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趋于严峻。根据我国国情,我们应该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大国更加珍惜矿产资源,更加严格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第一,在《矿产资源法》修编过程中,对有关款增加综合利用和节约利用的内容,在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中应增加矿产资源依法管理、有序开发的条款,明确尾矿、煤石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所有权和开发权,以及对资源化、无害化、最小量化及开发利用的界定。

  第二,研究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实施细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废旧家电、废旧电脑收利用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法》等法法规,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体系建设。

  第三,明确关于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量”的规定,如什么叫“严重破坏资源”?这涉及到对刑法156条规定如何执法的问题。

  第一,制定鼓励、支持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财政、金融、产业、技术等政策,清理有关不利于矿山企业开展综合利用的个别政策。

  第二,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合理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的高新技术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生态破坏大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要严格把好开发矿产资源的发证关,这是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关键。发证机关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采矿权人的开发利用方案和基本资质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经审查,对那些不具备办矿资格的、不能实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采矿权人,决不发采矿许可证。同时,要特别注意,对在大矿周围或附近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更要严格审批。若无矿权所属之争,一般情况下,在大矿周围新发现的矿床,根据国家的资源形势,留给大矿山企业作为后备资源基地较为合适,不再批给新办的小矿山企业开发。

  针对我国一些矿山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规模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建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粗放经营、采选技术落后、破坏浪费资源、履行法律义务,以及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问题突出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提高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等手段,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取缔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承包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乱采滥挖、采富弃贫、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鼓励和引导矿业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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