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对江苏“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
江苏是矿产资源消费大省,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动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维持在高位。同时,省内砂石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宜兴、溧阳等地水泥用灰岩开采矿山接替资源不足,因此要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保持适度的开采规模,稳定矿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江苏已发现各类矿产133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有69 种。 面对大型矿床少,煤炭和铁、铜、铅、锌等金属矿产主要依靠省外供应的现实。《规划》的2025年目标指出,要统筹矿产调查勘查,力争新圈定14-24个找矿靶区,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9个以上,新增一批资源储量,稳定资源保障能力;合理调控开发强度,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全省矿产年开采总量预期在2.1亿吨以内,矿山总数预期在320个以内,差别化调控10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固体矿产开采矿山大中型比例预期达75%以上;推进绿色勘查,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勘查示范项目,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开采矿种全覆盖,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
为夯实资源保障基础,《规划》提出要加强重要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聚焦重点成矿区带,加大战略性矿产找矿力度,力争找矿新突破,夯实资源保障基础。在稳定重要矿产的资源保障方面,部署8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大力推进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基地建设,以缓解江苏省砂石资源供需矛盾。同时,积极引导地热、干热岩等清洁能源综合梯级高效利用,鼓励沿海有条件地区开展涉海矿产资源调查研究,助力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规划》着重关注江苏省煤炭、水泥用灰岩、铁矿、建筑石料、凹凸棒石黏土、芒硝、岩盐、地热、金红石、石榴子石等资源需求,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了一批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强化江苏优质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储备管理。深化“矿地融合”机制,积极探索矿产开发与土地利用、地下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矿业开发新模式,积极支持储气、储油、储能等能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