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2020年以来中国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等方面的新进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新变化,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新举措,科技创新、地球科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新动态,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地质矿产合作的新成果。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凌月明出席发布仪式。
《报告》显示,地质找矿不断取得突破,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常规油气勘探不断在塔里木盆地超深层、准噶尔盆地和四川盆地的新区、新层系取得新进展,非常规油气在松辽盆地和川东南实现了页岩油气的多项勘探突破。202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已达36.19亿吨、62665.78亿立方米。非油气矿产勘查新发现矿产地96处,其中大型29处,中型36处,小型31处。新增资源量(推断)煤炭119.64亿吨、铁矿石0.99亿吨、锰矿石3172.15万吨、铜85.82万吨、铅锌138.87万吨、铝土矿3.74亿吨。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顶层设计方面,2020 年以来,自然资源部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修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领域立法。制度建设方面,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改革要求,储量管理、矿业权出让等各项配套改革举措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方面,形成《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地方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稳步推进。矿业权管理方面,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积极推进“净矿”出让。2020年,新设探矿权、采矿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占比分别达到73%和超过80%。执法监管方面,加强和改进矿产执法,从严查处无证勘查采矿、越界勘查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违反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矿业权出让登记信息公示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突破20%,矿业产业集中度、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2020 年以来,我国积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支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废弃露天矿山恢复治理,中央财政分两批共下达资金 20 亿元支持 12 个省(区)开展黄河流域、 青藏高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着力解决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历史遗留矿山问题。
研究成果丰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矿产资源领域研究成果显著,多个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储量管理等,颁布多项重要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建立多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创新交流合作方式,促进国际矿业合作走深走实。为克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矿产资源领域国际合作造成的影响,我国通过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东盟+3矿业磋商会等国际交流平台,积极保持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的联系,推进地质矿产项目合作,进一步巩固友好合作关系。
10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2020 年以来中国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等方面的新进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新变化,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新举措,科技创新、地球科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新动态,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地质矿产合作的新成果。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凌月明出席发布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