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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7月20日通报石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0%。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顺德、肇庆、东莞、揭阳、云浮等8个地市(区)184家企业生产的石材产品200批次,依据GB/T 18601-2009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05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 23452-2009 《天然砂岩建筑板材》、GB/T 23453-2009 《天然石灰石建筑板材》、DB44 /T 768-2010 《树脂型人造石板材》、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石材产品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角度允许公差、镜向光泽度、外观质量、干燥压缩强度、干燥弯曲强度和放射性(花岗石含分类标识)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0%。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到干燥弯曲强度、干燥压缩强度、镜向光泽度和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2012年广东省石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