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发布《通告》称: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临沂中房天耀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利瑞达有限公司、山东盈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天耀公司、利瑞达公司、盈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办理顺利、及时获得相关办案证据、切实保障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在中房天耀公司、利瑞达公司、盈辉公司投资的参与人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协议、资金交易明细(自行到银行调取)、收款收据等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临港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或辖区派出所报案、登记。
公安机关提醒,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请在中房天耀公司、利瑞达公司、盈辉公司参与投资、但未报案登记的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主动报案登记,提供上述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利益。同时请广大投资参与人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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