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中国全面禁止了固废进口,而在“双碳”背景下,废钢则是政策鼓励的可再生钢铁冶炼原料。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废,可自由进口,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废钢进口重启。但2021年全年,中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量合计仅有55万吨,远不及2019年以前正常年份的水平。根据2022年工信部等三部委正式下发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要提升至15%以上。同时,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行业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技术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对应。工业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废弃物的增加,相应的对废弃物的处理需求也会随之增加。纵观废弃物处理行业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一个国家的环保法规越健全,环境标准与环境执法越严格,对环境保护的投入越多,行业内的市场需求则越大,废弃物处理产业就越发达。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作为环保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与行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综合性新兴行业。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上业主要包括直接生产钢铁的钢铁行业、产生“报废”钢铁的机车、车辆、钢轨、汽车、船舶等行业。下业包括钢铁行业、各种使用钢材行业的机械零部件加工等行业。公司业务上下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主要表现在上下业的相互贯穿,即上业同是下业,这充分体现出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的循环经济特征。
从废钢产生的地域分布看,我国废钢铁资源产生的地域分布也不平衡,全国80%以上的废钢铁资源分布在京、津、沪、粤、辽、黑、冀、晋、鲁、鄂、川及江苏这12个工矿企业比较集中、人口比较稠密的省市。从我国的废钢供应来源和废钢的产量看,目前主要来自自产废钢、社会废钢和进口废钢。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我国废钢铁的资源由三部分构成: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自产废钢(包括生产回收和非生产回收)以及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钢,约占资源总量的35%-40%;社会生产、生活、国防等废弃钢铁材料的折旧废钢,如报废汽车、舰船、钢结构桥梁与建筑等,约占资源总量的55%-60%;进口废钢,约占资源总量的5%-10%.随着我国钢体积蓄量的不断增长,我国废钢铁资源量也在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加。根据废钢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废钢资源产生量位居世界之首,达到2.6亿吨,且废钢铁年产生量占我国再生资源总量60%。
伴随着钢铁产量的快速增加,我国的废钢量将会快速积蓄,未来钢铁业对废钢的需求将逐年提高,废钢应用将在钢铁工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据行业专家的测算,每多用1吨废钢可以比铁矿石冶炼减少1.6吨碳排放、3吨固体废弃物排放、综合能耗降低60%。因此,废钢利用的环保效益极为可观。另外,废钢铁与铁矿石是炼钢生产的主要原料,铁矿石是原生资源,其开采量是有限的,废钢铁是可无限循环再利用的铁素资源,是唯一可以替代铁矿石炼钢和解决进口铁矿石瓶颈问题的必由之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被誉为“第二矿产”。利用废钢替代铁矿石进行冶炼,对缓解我国铁矿石资源紧张、降低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随着全世界钢铁工业的进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两型社会”的发展需要,在未来的钢铁原料配置中,废钢铁资源的优势地位越来越凸显出来。废钢铁回收、加工、配送这一新兴产业也将朝着产业化、产品化、区域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壮大。废钢铁产业以它独有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特点正好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素,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随着废钢供需的持续增长,废钢加工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产业链中游的废钢回收市场规模大,但行业具有明显的分散特点,由于运输半径的限制,废钢回收企业基本上分布在城市周边,呈现较强的地域性特点,因此市场分布极为分散。同为中游的废钢加工行业有一定准入门槛,政策对中大型企业较为有利,钢铁企业对废钢价格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在钢铁企业需要废钢或者本身厂内废钢量较少时会提高废钢收购价格。随着废钢的可用性继续增长,回收行业将需要扩张以处理更大数量的废钢,并提高效率以提高盈利能力。一些大型钢铁企业已经开始进军废钢市场,马钢、鞍钢、宝钢等一批钢铁企通过自建、参股、控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废钢资源控制,稳定废钢原料供应。
由于废钢硬度大,密度高,种类繁杂,且可能含有其他金属和非金属杂质和污染物,废钢处理工况恶劣,对废钢处理设备的稳定性、使用范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废钢加工企业需要对设备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废钢处理常用的方法有:剪切、打包、破碎,对应所需要的设备为剪切机、打包机和破碎设备。从废钢处理的程度来看,破碎线对废钢的处理程度最高,也是目前最主流的废钢加工处理方法,处理后的废钢质量较为精良,更能满足中大型钢厂冶炼的需要。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批)公开征求意见,共计144家。同时,全国拟撤销企业22家。据统计,工信部已公告十批符合废钢铁加工准入条件的企业,共有706家。其中,165家属于钢厂旗下的准入基地,占比23.37%,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废钢铁资源产量总量接近3亿吨。
从废钢产生的地域分布看,我国废钢铁资源产生的地域分布也不平衡,全国80%以上的废钢铁资源分布在京、津、沪、粤、辽、黑、冀、晋、鲁、鄂、川及江苏这12个工矿企业比较集中、人口比较稠密的省市。长三角地区主要是华东废钢市场,是中国废钢市场的晴雨表,以江苏苏南为中心,包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省市,该区域集中了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宝武钢铁集团、沙钢集团、日照钢铁等和最多的废钢回收企业。沿渤海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内蒙等省市,该区域内集中了包括第二大钢铁企业--河北钢铁、敬业钢铁、鞍钢集团及唐山地区大量民营钢企,既是废钢产生大区,也是废钢消耗大区。珠三角地区包括广东、广西、福建,该区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废钢产生量最多,区域内没有大型钢厂,因此废钢资源量富余,通常销往长三角区域和沿渤海区域的钢厂。
废钢铁回收加工行业属于环保循环经济产业,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国家鼓励、扶持和重点发展的行业。目前受到国家各级政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并出台各种扶持政策和配套政策,为行业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氛围和机会。如果政策导向发生变化,行业的发展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本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政策导向风险;且与上下游钢铁生产型企业的共生性特质,公司存在受钢铁行业周期影响较大的风险。
结合废钢铁回收加工行业上下游关系,供应商数量众多且多为个人,基本上是在过磅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不存在账期或者账期很短。该行业客户多为大型企业,客户信誉度良好,但多数企业缺乏足够的谈判能力,账期可能会相对偏长,但坏账风险较低。一旦发生坏账或是回款推迟,将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进而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废钢铁回收加工行业市场发展迅速,国内加工企业已达到上千家,列入工信部名单并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企业数百家,但绝大部分企业规模很小,市场竞争激烈。但由于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促使该行业仍不断有新的厂家涌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如果现有领先企业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迅速扩大规模、提高品牌影响力,企业将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的准入壁垒主要有:行政许可准入资格壁垒、行业经验壁垒、资金壁垒等。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国家对于废钢铁加工企业有明确的市场准入机制,只有满足项目选址、规模、质量、环保等多方面要求才能获得准入资质,并且需要定期审查、核准,质量和业务监督颇为严格。因此,新进企业需要先完成相关备案程序方可从事废钢铁回收、加工和销售,废钢铁行业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
废钢加工业在行业管理体制、产业政策、产品特性、客户群体和市场竞争状况等方面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实践性较强。相关企业在加工处理技术的应用和有效性方面,以及采购与销售渠道的建立,需要经验积累。废钢回收行业起步时间较晚但发展迅速,先进入行业的企业可快速积累经验而控制市场,把控渠道。因此,行业经验是新进入者面临的壁垒之一。
废钢铁加工项目投资规模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废钢价格存在波动,同时废钢的存货需要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废钢硬度大,密度高,种类繁杂,且可能含有其他金属和非金属杂质和污染物,废钢处理工况恶劣,对废钢处理设备的稳定性、使用范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废钢加工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进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才能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资金实力是进入废钢铁加工的壁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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