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墙面层计入建面,公摊要变大了?线日起,住建部发布的强制性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外墙面层计入建筑面积的规定引起热议。
,也就是说不仅外围建筑墙体,而且作为外围护结构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等也要被计入建筑面积。
对此,有媒体从住建部获悉,此种说法是误读。2013年12月,住建部曾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在新规范出台之前,这就是国家标准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范,
结构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包括保温层,且不把墙面抹灰、装饰面、装饰性幕墙算入。而新规范则将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全部算入。根据住建部网站的名词解释,围护结构指围合形成物理封闭建筑空间的墙体(柱)、门、窗、幕墙等。
如果测绘规范未变,那么公摊面积不会增加。但开发商拿地时,地块的建筑面积已经确定,新规施行后,增加的建筑面积必然会压缩掉一部分产品面积,开发商的利润降低。
此时若开发商减少装饰性幕墙等方面的面积,可以减少建筑面积和成本,此时产品价格不会上涨,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不会明显提高,但建筑外立面品质会受一定影响。
其实,如果开发商能够对公摊面积实现公开公示,并且真实用到购房者生活居住本身,没有私自盈利,就是合理的公摊,没必要取消。
由于公摊面积缺乏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完全由开发商自说自话,导致公摊面积实际有多少,消费者并不清楚,也难以测量明白。
而且,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装修费、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建筑面积收费,公摊比例越大,业主就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在完整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积累下来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不当侵害。
其新规规定,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否则将被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针对存量房售卖,政府要求卖家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
从国际经验来看,“取消公摊”也已经是大势所趋。虽然取消公摊面积后,房屋的单价将会提升,公共区域面积也可能收到一定程度压缩,但消费者买了多大面积,就得到多少实用面积,从而实现明白付费、放心购房,避免开发商用公摊面积做手脚。
不过,公摊面积的取消也需要有关部门从多个方面制定严格的规范,让老百姓在保证居住品质的前提下,能够明白消费,放心住房。